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满分学习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1、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陆sd.122.gov.cn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6789)
4、到市及各区县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可以现场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
5、对于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
四、紧急事项预约办理
五、缓办部分车驾管业务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
2、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
3、疫情防控期间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满分学习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1、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陆sd.122.gov.cn,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申领六年免检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