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分类
二、办件分类
1.行业规划类
2.宏观指导类
3.任务分工类
4.直接执行类
三、办理流程
1.收件登记: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类收文进行登记
2.拟办建议:局办公室对文件提出办理部门的建议
3.领导批办:局领导对办公室的办理建议进行批示
4.公文传递:办公室按局领导批办意见
5.文件办理:承办处室办理并形成办理意见报局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6.办理反馈:承办处室通过局OA内网反馈文件办理结果
四、办件时限
1.行业规划类
2.宏观指导类
3.任务分工类
4.直接执行类
五、阅件时限
一、收发台帐
二、办文台帐
三、督办台帐
一、督办范围
二、职责分工
三、时限要求
四、跟踪处理
五、情况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文件分类办理制等办文办事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办、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各类公文的贯彻落实,扎实践行“马上就办”精神,提高公文办理效率,提升行政处理效能,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分类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厅字〔2018〕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了文件分类办理、事项台帐管理、定性定量评价等具体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
文件分类办理工作制度
一、 文件分类。根据我局收文的内容,文件分为“阅件”和“办件”。“阅件”是指未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仅供相关局领导及业务处室阅知的文件;“办件”是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贯彻意见、措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直接执行的或者文件未要求但市领导有明确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
二、 办件分类。根据文件贯彻方式的不同,“办件”主要分为四类:
1.行业规划类,指需要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进行落实的;
2.宏观指导类,指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的或文件未要求但市领导明确要求我局制定实施意见、措施、方案的文件;
3.任务分工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的文件;
4.直接执行类,指我局需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的文件。
三、 办理流程
1. 收件登记: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类收文进行登记,具体包括收件时间、文件名称和文号、来文单位等;
2. 拟办建议:局办公室对文件提出办理部门的建议,对涉及多处室的,提出牵头办理部门的建议,报局领导签批;
3. 领导批办:局领导对办公室的办理建议进行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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