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博
2019年07月18日
思想纵横:善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
杨学博
2019年07月18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人,离不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增强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领导干部应尊法、守法、信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谋划和开展工作。
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对任何人而言,法律红线都不可逾越、法律底线都不能触碰。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把守法看成一种约束、一种被动选择,而没有将其当成对工作的有力推动,更没有当成个人的自觉追求。事实上,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善用法治不论对于治国理政还是对于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都极其重要。用好法律武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事当前先找法。不论抓改革、谋发展还是促稳定,法治都应成为一种前置性要求。作决策、作部署前,首先应想想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查一查法律有没有规定、是怎样规定的,程序上有什么要求,不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最讲求规则和程序,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看似麻烦一些、繁琐一些,有些领导干部会因此不舒服、不痛快一些,但这是对领导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