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观点: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
——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⑤
本报评论部
2019年10月29日07: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广泛表达和反映,最大限度把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出来
不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就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展现着中国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这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国家层面则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这是对各地多元尝试的有效集中。这个过程,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生动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各项决策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都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都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而形成的。以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