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文程序
(一)发文处理
1.拟稿
2.核稿
3.签发
4.核印
(二)收文处理
1.登记
2.分办、批办
3.承办、催办
二、办会程序
(一)上级或同级其它单位会议
1.来文会议通知
2.来电会议通知
(二)本办会议
1.领导班子会
2.工作例会
三、责任追究
1、违反公文处理程序或公文传递、办理不及时
2、在公文起草、审核、制作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
3、违反文件管理规定
4、违反印鉴管理规定
5、会议组织工作不到位
6、其他应该追究的工作差错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办文办会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文程序
公文处理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实施。
(一)发文处理
发文处理程序是:拟稿——核稿——签发——核印——存档。
1.拟稿。按文件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2.核稿。要以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及行文机关的意图为核稿依据。由综合股或有关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核稿,在内容和文字上统一把关。由承办部门负责拟稿的,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后,送分管领导审核。
3. 签发。属园区管委会工作的,由分管副主任会签后,呈主任签发。党工委文件由党工委书记签发。经领导签发后的文件不得改动,如确需改动文件内容的,须经签发人同意。
4.核印。各部门承办人要将经领导审批后的公文审批笺交综合股登记编号,及时打印并装订成文。公文发出后,各承办人负责将文件的原稿(包括领导签发)及两份正式文件送综合股整理后存档。
(二)收文处理
1.登记
凡上级及外来公文,统一由综合股负责清点签收登记。签收时,应详细核对文号及件数,来文签收后,应当天拆封、登记。
2.分办、批办
(1)一般文件,由综合股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分管领导阅批,由党工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批示后,将批示意见反馈至有关部门,并按批示意见处理。
(2)涉及几个部门会商办理的文件,综合股提出拟办意见或呈分管领导阅批明确主办部门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3)急、特急公文,应立即登记,及时呈党工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批示后,按批示意见速交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