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以隐患整治为抓手
(二)以专项整治为重点
(三)以转型升级为契机
(四)以宣传教育为导向
二、存在问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配合机构改革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
(五)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监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以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为抓手,加强监管执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3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6起,工商贸其他事故7起,建筑施工类事故6起,铁路交通类5起,工商贸类事故3起,煤矿类2起,水上交通事故2起,烟花爆竹类1起,其他类1起),同比减少了80起;死亡46人,同比减少42人;受伤62人,同比减少135人。危化行业连续2年、非煤矿山行业连续4年没有发生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态势。并且株洲市荣获湖南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一)以隐患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一是大力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四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1845项,整改完成11693项,整改完成率98.72%。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2018年全市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77个,销号1297个,销号率82.2%。三是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我市把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作为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关键抓手、作为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途径。市安委办对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讲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5130家次,立案调查2321起,经济处罚2691.770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499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8家,取缔关闭非法违法单位255处,问责领导干部6人,行政拘留288人,抓捕涉嫌犯罪人员127人。四是认真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我市制定了《株洲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一手抓普法,提高企业主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一手抓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在复工复产前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普法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工复产。2018年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3092人。通过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等措施保障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以专项整治为重点,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非煤矿山方面: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对16家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的全面体检工作,注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完善治理7家尾矿库头顶库;煤矿方面:市安监局共检查煤矿138矿次,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47份,发现隐患1428项,责令停止使用设备63台(套),责令局部停止作业47处,责令停产停工、停产整顿8处,罚款35万元。开展了煤矿防治水综合安全评估和新一轮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化方面:突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专业机构对全市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含加油站),包括生产企业36 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仓储经营企业(含加油站)343家,共计379家生产、储存的危化企业进行复审,对9大项45小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按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通过企业自评和第三方机构复评最终确定蓝色企业112家、黄色企业229家、橙色企业37家、红色企业1家。烟花爆竹方面: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行政检查3193次,下达执法文书1万余份,暂时停产110次,委托暂扣证15次,行政处罚金额253.81万元,其中市本级处罚案件7起,处罚金额8万,以执法倒逼企业责任落实成效显著。实施烟花爆竹分类动态管理,淘汰退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