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内各民宿、宾馆、企业、工地等单位须主动配合疫情大走访、大排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
三、疫情期间
四、市内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复工、全力生产
五、各类交通客运站点、公路服务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阻断公路、擅自设卡拦截
七、市内经营者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发布虚假广告、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开展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各民宿、宾馆、企业、工地等单位须主动配合疫情大走访、大排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确诊或疑似病例应全力配合有关机构落实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集中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不得歧视或抵制湖北籍等疫区游客或者近期去过疫区的人员。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眉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不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教育部门根据疫情的发展形势另行通知。各单位,包括培训机构在开学前,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