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一)领导高度重视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三)夯实工作基础
(四)强化教育培训
二、扎实做好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突出抓好重要设施安全监管
1.要针对防汛、“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
2.要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烟基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综合治水试验县项目和水库大坝、江河(海)堤防、引调水闸、水文测验设施以及农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3.加强水利工程管护
(三)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管理
2.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和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3.要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4.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宜国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7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赖军厅长亲自参加会议,等一会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具体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16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16年,是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经过全省水利系统、厅属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五年实现“零死亡”目标,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其中2012至2014年度获评优良单位,2015年度获评先进单位,2016年度获评良好单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落实
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是在组织领导上,为切实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省厅重新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由赖军厅长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厅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定期召开厅安委会成员季度会议,做到每季总结、每季部署、每季落实。二是在工作部署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全省水利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深化细化监管考核方案,制定印发了《福建省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开展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工作。三是在责任落实上,省厅分别与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以及机关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各设区市水利局分别与辖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机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省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100%全覆盖。漳州市市水利局、省水投集团等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落实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在工作机制上,我厅从厅机关、厅属单位抽调58位处级干部任组长,牵头组织协调、督促相应县(市、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作,定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抓好水利工程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督。各市、县水利局也相应成立协调推进小组,协助配合做好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督导推进工作。泉州市组织开展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保证安全”为主题的“百日千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比责任落实、比措施落实、比隐患治理、比基础工作、比安全氛围、比信息报送“六比”活动,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按照全系统、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的原则,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深化排查治理。开展汛前防汛备汛、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农村水电站汛前防汛检查工作。同时,公布了10个重要城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和三大江、四大海堤、21座大型水库、2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各市、县、区也按规定公布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由省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住建厅和省国土厅等部门组成的4个联合督查组,联合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督查。针对三明黄沙坑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厅建管处、科外处、省水投集团开展水库施工安全专题调研,同时成立督查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实行挂牌督办。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省防汛办、厅安监处等相关处室及省水投集团组织开展汛期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抽查督查,厦门市、莆田市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省水政监察总队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涉河安全专项执法工作。在专项执法活动期间,福州、泉州、龙岩、三明、宁德、南平等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和河长制平台,形成“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联动”的“四位一体”执法互动机制,执法合力不断增强,执法声势和效能不断扩大,在河道非法采砂刑事立案、河道非法洗砂打击、河道清障、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工程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巡查4104次,出动执法人员18754次,执法车辆4740台次、执法船舶544次,查处河道采砂、河道清障、涉河工程违法建设、破坏水工程等4类案件352起,查扣非法采运砂船舶38艘,行政处罚286万元,其中河道采砂刑事立案27起。三是深化隐患整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我厅开展全系统、全行业、全领域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 全省有2521个单位(工程)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共排查一般隐患1626项、落实整改1585项;市级抽查检查工程和单位774个,排查一般隐患457处、落实整改447处,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9起;省级督查组共抽取检查在建和已建工程30个,排查一般隐患142项,落实整改139项。针对龙岩市永定下黄水库和漳平涵口水库等个别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管水平。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